8月27日,国资委发布《关于开展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一是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部制度体系。坚持系统观念,夯实制度基础。全面落实《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》,规范章程内容,强化章程约束,统筹做好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立改废释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动态完善机制,提升内部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。推动制度建设向基层企业延伸拓展,探索差异化治理,补齐短板弱项,逐步形成系统完备、横向协同、上下贯通、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。二是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。落实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有关要求,完善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进一步厘清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,理顺决策程序。严格制度执行,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的权责清单,健全“三重一大”决策运行系统,切实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,实现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。三是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。完善董事会运行机制,强化支撑服务,改进考核评价,加强沟通协调,更好发挥外部董事召集人作用,促进董事会规范有效运行。健全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,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,选好配优所出资企业外部董事。结合企业实际,有效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选聘、业绩考核、薪酬管理等重点职权。四是增强经理层经营活力。制定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,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授权事项范围,健全授权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管理机制。健全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、向董事会报告机制,完善权责对等的经理层行权履职规则,进一步压实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责任。积极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,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。五是强化监督体系建设。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,推进纪检监察、巡视、审计等各类监督更加贯通联动。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内控体系建设,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。健全责任追究制度,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推动责任追究更加精准有力。(来源:国企混改研究)